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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准油: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19-12-0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星先生、简伟先生的个人简历,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2、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金星先生、简伟先生已按照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自查确认具备相
应的履职能力,并书面同意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
    3、根据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供的个人材料,我们认为其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
须的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金星先生、简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朱   明


                                                        汤   洋


                                                        施国敏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