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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 意 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5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7-03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

10:00 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

23 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公司董事共 7 名,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共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杜力先生、吴世春先生、吴鹰

先生、陈健斌先生和黄德汉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力先生召集、副董事长陈

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参见公司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参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参见公司同期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36)。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广

州白云支行”)申请人民币信用总量 24,300 万元,其中敞口授信总量 14,300 万

元、非敞口授信总量 10,000 万元;同意由公司股东张颂明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同意提供建筑面积合计约 40,746.93 平方米,权属证号分别为粤房

地权证穗字第 0510004298 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510006371 号、粤(2016)广

州市不动产权第 06201698 号(更换新证的以新证号为准)房地产作最高额抵押

担保,办妥最高额抵押登记手续,房产部分购买以中行广州白云支行为第一受益

人的足额财产保险;同意提供专利号为 201010127463.6、201110158043.9、

201110163812.4 、 201210267886.7 、 201210299992.3 、 201310356393.5 、

201310488418.7 、 201410454093.5 、 201110212273.9 、 201110253723.9 、

201210590631.4 、 201210346161.7 、 201110171981.2 、 201110311281.9 、

201210477944.9 、 201210477904.4 、 201210477509.6 、 201210033555.7 、

201310518765.X 、 201310212506.4 、 201110407827.0 、 201110093861.5 、

201210589180.2 、 201110292845.9 、 201210588419.4 、 201210267432.X 、

201210335893.6、201310137641.7、201310177933.3 的知识产权作为中行广州

白云支行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最高额质押担保,期限一年,

并办妥最高额质押登记手续;授权公司总经理肖林女士代表公司与中行广州白云

支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江南支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伍仟万元(含)的融资(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和存单或票据质押后的敞口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

等业务),由公司股东张颂明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壹年;同

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含)的融资,由公司股东张颂明先生以其名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

南支行购买的个人理财产品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有效期壹年;授权公司总

经理肖林女士代表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签署上述授信融

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广州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捌仟万元整,期限一年;同意提供公司的应收账款为该笔授信作质押担保,

公司股东张颂明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肖

林女士代表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授信、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法

律文件。

     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南洋商

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达意隆机械实业”)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品种,

并 可 调 剂 使 用 相 关 授 信 业 务 额 度 ; 同 意 《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 编 号 :

04346017400031C000)的全部条款和内容以及其他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

(以下统称为“授信文件”),并受该授信文件的约束;同意达意隆机械实业接受
公司股东张颂明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人民币理财产品质押担保;同意授权达意隆

机械实业执行董事张颂明先生为达意隆机械实业之代表人,代表达意隆机械实业

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上述授信文件、相关法律文件以

及与授信有关的其他文件,并赋予该代表人具有转委托权。

    二、备查文件

    1、《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