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意 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5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7-035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
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
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
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
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