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意 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09-13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8-065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已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 年 9 月 17 日 15:00 起,会期约 1 小时;
(2)网络投票: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7 日 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6 日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9 月 12 日,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 23 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取消向子公司划转制造业资产的议案》
2. 《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3.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撤销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参见公司 2018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取消向全资子公司划转制造业
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其中《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相关事项,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取消向全资子公司划转制造业资产 √
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 √
2.00
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 √
3.00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撤销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案》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会股
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会股
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1);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拟出席本次会议的确认回执以来人、邮递或
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至 9 月 14 日(工作日 10:00—11:30,
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 23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
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
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后,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
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
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
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
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 24 小时交到本公司注
册地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人
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春燕
电话:020-62956848 传真:020-82266910
电子邮箱:dylpublic@tech-long.com
2. 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1: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09”,投票简称为“达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 反 弃
码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取消向全资子公司划转制造业资产的 √
议案》
《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 √
2.00
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 √
3.00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撤销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
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
为2018年9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州达意隆包装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按委托人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投票 □委托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 反 弃
码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取消向全资子公司划转制造 √
业资产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
2.00
州白云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 √
3.00
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
4.00
案》
《关于撤销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 √
5.00
的议案》
注:1、此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若未填写投票指示的,则视同默认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若未填写有效期的,则视同默认为从委托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