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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 意 隆: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5-24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9-014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及仲裁的情况概述
    2016年1月,A-one Products&Bottlers Ltd.(一家根据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法律
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A-one”),以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香港华运实业有限公司为共同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约1,816.09
万美元损失及赔偿等。2017年5月,贸仲委作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
决书》【(2017)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676号】,裁决内容如下:公司向A-one偿付设
备费用4.12万美元;A-one向公司支付约94.81万美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随后,公
司立即向坦桑尼亚当地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
    2017年7月27日,A-one以与公司于2012年到2015年间签订的配件订单(涉及
订单金额约为8.78万美元),公司部分配件交货迟延、部分配件未交货为由向坦桑
尼亚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84.54万美元,以及相关利息、诉
讼费和其他经济补偿。坦桑尼亚当地法院商务法庭已受理该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8年2月27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撤销仲裁裁决申
请书》,A-one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裁决书》【(2017)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676号】仲裁裁决。2018年4月,公司收到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京04民特4号】,北京市第四中
级人民法院已驳回 A-one 的撤销裁决的申请。
    以上内容参见公司于2016年04月08日、2016年06月13日、2017年05月27日、
2017年8月29日、2018年2月28日、2018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关于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2017-026)、《关于重大诉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以及《关于诉讼暨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17)、《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二、本次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昨日收到坦桑尼亚当地法院商务部出具的书面裁决,其认可贸仲委作
出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7)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676号】
的效力并同意予以执行。公司已立即委托在当地聘请的律师申请执行该裁决,同
时A-one公司也向当地法院提交暂停执行该裁决的申请。
    在配件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该案件中部分起诉内容与A-one于2016年1月在北
京提起的仲裁案内容相关,基于仲裁案件已由贸仲委作出裁决。公司随即向坦桑
尼亚当地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程序。目前配件合同纠纷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公司将积极处理本次案件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