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4-05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26 楼会议 室现场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会议召 开和出席情况、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就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作专项披露如下: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267,754,27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3087%。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260,272,317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65.427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7,481,96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1.8808%。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 11 人(其中 4 人参加现 场会议,7 人参加网络投票),合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 092, 497 股(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10,537 股,参加网络通票中小股东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481,9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53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 中小股东占公司总股份的 3.6728%,参加网络通票中小股东占公司总股份的 1.8808%)。 1 三、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 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深圳前 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投资",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赵自军、郑 海波、张健江、徐志军及王丽梅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骏马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故审议本议案时,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 黄汕敏、赵自军回避表决。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2%;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2%;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4 .发行数量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2%;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5.定价方式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2%;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6.限售期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2%;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3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2%;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2%;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2%;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4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10.上市地点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2%;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81,022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92,49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15%;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67,754,277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3、《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92,49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15%;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67,754,277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5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