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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马国际:关于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2-17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1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 担保额度种类: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 38,500 万
元(包括本次担保的 13,500 万元)。
     ● 本公司累计生效对外担保总额(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 238,500 万元
     ● 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实际担保金额):人民币 14,145.27 万元
     ●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 元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根据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
权董事会决定2014年度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单笔担保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或等值外币)且连续十二个月内对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实际

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内,可由董事会审议

表决,有效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故本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冠”)因业务运作需要,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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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招商银行上海大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外高桥支行申请金额合计人民
币 13,500 万元,期限均为一年的综合授信(其中:向招商银行上海大木支行申
请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6,500 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外高桥支行申请授信
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同意上海合冠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以及为此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牡丹路 60 号 514-515 室
    法定代表人:黄壮勉
    成立时间: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
仪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矿产品(除专项审批)、汽车
零部件、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见许可证)、百货、橡塑制品、
医疗器械(具体见许可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棉花收购)、鞋帽、工艺品、家
用电器、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仓储(除危险品),物流服务及
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珠宝首饰的销售,国
际货运代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为本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公司拥有 100%的控股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合冠总资产为 114,808.28 万元(其中,存入
足额保证金以取得等值外币借款、信用证的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为 83,888.34 万元;
剔除此部分资产负债,总资产为:30,919.94 万元),净资产为 14,435.93 万元,
2014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5,982.37 万元,净利润 1,089.15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合冠因业务运作需要,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大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
上海外高桥支行申请金额合计人民币 13,500 万元,期限均为一年的综合授信(其
中:向招商银行上海大木支行申请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6,500 万元,向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上海外高桥支行申请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公司同意为其申请
的上述综合授信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海合冠本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有助于解决其的生产经营
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其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持有上海
合冠 100%股权,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够及时监控其资金流向与财务状况,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为此提供为期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上海合冠本次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除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
请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尚须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累计生效的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
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公司对外担保相关情况如下:
                                                         占2013年经审计
             项 目               金 额(人民币)
                                                           净资产比例
     董事会批准的担保总额*         288,500万元              414.10%

         实际担保总额             14,145.27万元              20.30%

   *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包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3-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