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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马国际: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的公告2015-06-19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4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26
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
关议案。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详见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就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指以
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作专项披露如下: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392,964,00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5.8562%。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392,920,508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65.8489%。其中,关联股东(授权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18,520,50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03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43,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73%。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 3 人(参加网络投票),
代表股份 43,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73%。


    三、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
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74,443,500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参加会议关联股东(代
表股份合计 18,520,508 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 4.7130%)回避本议案表决。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