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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马国际: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07-31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5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

002210)已自 2015 年 7 月 3 日开市起停牌。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正在筹划
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自 2015 年 7 月 3 日
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2015 年 7 月 17 日、2015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
相关后续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和《重
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056、057)。
    经确认,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已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票价
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31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本公
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8 月 30 日前披露符
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
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
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
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
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
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