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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马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7-01-1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事项,公司未准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关联
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为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理解偏差所致。对于本次对参股公司
增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不存在主观故意隐瞒情形。
    2、公司务必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深化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
露要求认识,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知情权等
合法利益。
    3、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以评估报告确定的估值为基准,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
意公司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


    二、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有利于参股公司增强资本实力,有助于参股公司拓展业务规模,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公司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参股
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国文                张革初                晏金发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