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9-018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司”或“公司”均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至 3 月 15 日(星期五)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14 日 下午 15:00 至 3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26 楼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黄汕敏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13 人,代 表股份 1,073,849,82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9684%。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1,073,846,82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9682%。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3,0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002%。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 8 人, 代表股份 1,722,2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04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1、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073,849,82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22,2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4%;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提案予以通过。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2.01 选举费益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073,846,82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9,29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1%。 (2)表决结果:费益昭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健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073,846,82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9,29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1%。 (2)表决结果:张健江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徐志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073,846,82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9,29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1%。 (2)表决结果:徐志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在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3.01 选举彭钦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073,846,828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9,29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1%。 (2)表决结果:彭钦文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林志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073,846,828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9,29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1%。 (2)表决结果:林志伟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4.01 选举罗照亮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073,846,828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9,29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1%。 (2)表决结果:罗照亮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洪嘉燕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073,846,828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9,29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1%。 (2)表决结果:洪嘉燕女士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念军、胡孔洪 3、结论性意见: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