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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飞马: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19-09-03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 飞马                公告编号:2019-09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
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
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

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
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
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该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

交易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4、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一、公司被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国际”)
于近日获悉,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银银行”或“申请人”)
以“飞马国际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一定的重整
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目前法
院已以案号“(2019)粤 03 破申 537 号”进行了立案。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继军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46 区海滨广场(三期)海滨广场公交站(桂银银行)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申请人与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 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
币 3,2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合同签订后,申
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发放了人民币 3,200 万元贷款。2019 年 7 月 3 日,申请人
向公司发出《提前收回贷款通知书》,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单方宣布该笔借款提前

到期,要求公司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经核算,截止 2019 年 8 月 15 日,
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3,200 万元,利息为人民币 411,717.74 元,合计为
人民币 32, 411,717.74 元。


    二、公司被申请重整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提出
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
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
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


    三、公司董事会对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债务人进行重整。重整程
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

利能力为目标,债务人将在法院的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
    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积极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
研究和论证。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
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公司最终的重整方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
整计划为准。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能
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

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
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
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
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该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
交易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