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3-05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8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8 年 2 月 2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百祥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9)。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8-01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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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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