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注销分公司公告2019-04-01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8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分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3 月 31 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销分公司概述
1、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及各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为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
织架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决定注销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2、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次注销分公司属于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分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2、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 号楼 11 层 1135 室
3、经营范围:销售硅油、硅橡胶及其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4、成立日期:2010 年 3 月 15 日
5、注册号:110108012687154
6、负责人:王晓莉
三、注销制造分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分公司是考虑了各分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满足了公司经营规划的需
要,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
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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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
上述注销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公
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注销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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