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1-22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20 年 1 月 16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杨鑫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