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4-0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
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或“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结合自身生产经营需
要,以及当前企业资金需求状况,为了满足自身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
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商谈并向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1,500
万元,由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观峰前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04 月 19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华路 1501 号 2 幢
法定代表人:杨鑫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通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粮油),生产加工通讯电路板,销售
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海观峰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7,028,323.80
负债总额 8,774,413.12
净资产 58,253,910.68
项目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8,621,722.13
利润总额 13,670,363.67
净利润 10,603,906.06
上海观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观峰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之间的授信协议
1、授信协议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授信申请人: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1,500 万元整;
授信期间: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内有效;
担保方式: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观峰本次授信金额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协议尚未签署,具体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合同具体内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授信为准。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之间的担保合同
担保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1,500 万元整;
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
准,合同具体内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及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就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之间的授信
协议为上海观峰提供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上海观峰申请银行授信需要
担保的问题,支持了上海观峰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
司对上海观峰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核查情况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上海观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和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
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或审计
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
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
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次上海观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被担保人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
营情况良好,能有效地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公司为上海观峰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
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
次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平、对等原则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同意
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实时关注上述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人
民币,占上市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06,422,773.14 元的 4.25%;其中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4.25%。
2019 年 4 月 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将为上海观峰提供合
计 9,5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累计担保总额为 1.25 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9%。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