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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洋股份: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3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郑钟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278,746,3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30%)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郑钟南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在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69,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6%)。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钟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郑钟南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郑钟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8,746,347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24.3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95,580,000股,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4.2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69,5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应对该减持数量做除权处理。
    4、减持期间与减持方式:
    (1)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7
年11月20日至2018年5月19日。
    (2)协议转让方式: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5月
19日。
    (3)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7
年12月7日至2018年6月5日。
    5、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郑钟南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郑钟南先生在 2008 年 1 月 21 日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股东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2. 郑钟南先生在2008年1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本人作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期间或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本人不在任何地域
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公
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该承诺事项正常履行中。
    3. 郑钟南先生在2015年7月8日作出承诺:鉴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同
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承诺自本承诺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
持有的公司股票。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4. 郑钟南先生在2015年7月8日作出承诺: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根据股
票二级市场实际情况,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竞价交易、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及参与公司定增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择机增
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股数不低于100万股。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5.郑钟南先生在2014年7月24日作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
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6. 郑钟南先生在2017年1月23日资产重组时作出以下承诺:(1)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2)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3)关于保证上
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4)本次交易中,本人不存在放弃公司控制权的相关安排,
与本次交易有关各方也不存在其他任何未披露的协议、安排,包括委托、转让表
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相关权益的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本人作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会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也不会放弃本人在上市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的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及合法权益;(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6)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前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
    截止本报告日,郑钟南先生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郑钟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郑钟南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郑钟南先生仍是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郑钟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