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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洋股份:关于与南方电网下属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2017-11-16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4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方电网下属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 合同中标及签署概况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洋电
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洋”)为以下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中标内容如下:
        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电网”)2017年安全稳定控制站、执
行站等二次类设备框架招标项目。
        标的名称:控制电缆,中标比例:10%
        2、广东电网2017年配网10kV交联电缆、低压电缆等材料框架招标项目。
        标的名称:10kV交联电缆(防白蚁型),中标比例:10%;
        标的名称:10kV交联电缆(阻燃型),中标比例:11%;
        标的名称:低压电缆(阻燃型),中标比例:13%;
        标的名称:低压电线,中标比例:9%;
        标的名称:钢芯铝绞线,中标比例:12%;
        标的名称:架空绝缘导线,中标比例:10%
        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电缆(阻燃型)框架招标项目,中标比例:30%。
        4、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电线框架招标项目,中标比例:30%。
        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架空绝缘导线框架招标项目,中标比例:100%。
        6、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控制电缆框架招标项目,中标比例:60%。
        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2017年主网线路材料第
一批框架招标项目。
        物资品类:110kV电力电缆,标的名称:广东,中标比例:40%
        物资品类:220kV电力电缆,标的名称:广东,中标比例:15%
       由于上述招标为框架招标,每个标包的具体中标金额需由广东电网及下属各供电局、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根据物资所需情况确定,广州南洋需按要求与项目单位签署书面合
同。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南洋已签订并收到原件的合同金额总合计达到40,314.18万元。
(其中第一笔21,050.82万元的合同公告已于2017年10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公告编号为2017-087;本次公告为上述标包已签订并收到原件的第二笔合同,累计金额
为19,263.36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南方电网于 2002 年 12 月 29 日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运作。公司属中央管理,由国务
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供电区域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负责投资、
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
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与调度;从事国内外投融
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广东电网是南方电网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 360 亿元。前身为广东省广电集团有
限公司,2005 年 3 月 31 日更名为广东电网公司,2014 年 6 月 4 日更名为广东电网有限
责任公司。2012 年 1 月 1 日,下辖的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正式分
立由南方电网公司直管。
    2、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近三年与公司发生多起类似业务。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为中央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在南方电网发展和南方电力资源乃至能源
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承担着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任务。
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为公司一直以来的合作客户,履约情况一直保持良好。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2、合同标的:控制电缆、10kV交联电缆(防白蚁型)、10kV交联电缆(阻燃型)、
低压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钢芯铝绞线、架空绝缘导线、110kV电力电缆、220kV
电力电缆;
    3、合同总金额:19,263.36 万元;
    4、合同双方:买方为广东电网及下属各供电局、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卖方为广州
南洋;
    5、签署地点:买方所在地;
    6、合同履行期:按相应合同的约定履行;
    7、合同价款支付:合同价款分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到货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
付款方式:电汇、汇票或支票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8、违约责任:对于买方或卖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应的采购合同中的相
关条款执行;
    9、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履约保证金: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向买方提交金额为
合同价格 10%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卖方履约保证金提交买方之日起至合同项下货物全
部完成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和验收合格并经买方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为止。履约保证金
有效期终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且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买方将履约保证金
退还卖方。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 2016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 287,071.3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27.58 万元,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公司目前的产能能够保证合同得到正常履行。
    2、本批合同的签订总金额占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6.71%,合同的履
行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
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双方已签订的相应采购合同中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时的
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仍有可能
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持续跟进以上框架招标项目中剩余合同的签署情况并及时进行披露。
    2、备查文件:广州南洋与广东电网及下属各供电局、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签订的相
应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