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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洋股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46,902,16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40000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共派现金红利 45,876,086.60 元,所
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6,902,16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1 号
    咨询联系人:谢馥菁
    咨询电话: 0754-88887818
    传真电话: 0754-88887818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