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9日15: 00至2018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5,848,9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6182%,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5,308,9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500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其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公司股份 54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17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下同)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721,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7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848,9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848,9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848,9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848,9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848,9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848,9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848,9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848,9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848,9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848,9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848,9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848,9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信贷授权事项的议 案》。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848,9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848,9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 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848,9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848,9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848,9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848,9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潘自强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了述 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 告》。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发表 独立意见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 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