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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立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
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上述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
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中的规定相应变更报表格式。除上述会计政

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从 2019 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 [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主
要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2)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在原“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2)将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1)删除了“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
   现金”等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增加了“专项储备”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
   公司资产总额、负责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
司当年和以前年度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现有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