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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 普 信: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9-1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7-06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临时)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2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
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至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上午
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9月28日下午15:00 至2017年9月29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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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9月21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
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
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控股经销商向上海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
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2日、2017年9月14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第1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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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
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
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7年9月25日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王时豪、龚文静
     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0755-2769771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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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为控股经销商向上海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担
   3.00                                                                    √
              保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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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
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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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
 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
 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为控股经销商向上海银行申请专项授信
 3.00                                                       √
          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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