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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 普 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2017-11-0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
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拟以自有土地、房
屋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抵押
担保为子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营运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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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
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叔宝                         刘成敏                       孔祥云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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