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普 信: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李晓东)2019-04-26
独立董事 2018 年 7-12 月份述职报告(李晓东)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一八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8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现将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年度7-12月,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5次董
事会会议, 5次会议均由本人亲自出席,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具
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投票情况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反对次数)
刘成敏 5 3 2 0 0 否 0
2018年度7-12月,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共出席4次股东
大会。
本人认为,2018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
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提出异议。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类
时间 事项
型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8年07月24日 2.对控股经销商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同意
3. 关于为控股经销商诺泽农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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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18 年 7-12 月份述职报告(李晓东)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8年8月21日 2.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全资子公司田田圈拟受让田田云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经销商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的独立意
见
2018年10月25日 同意
2.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关于补充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8年11月28日 关于对参股公司达农保险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及时与公司董监高及内审部门、会计师进行沟通;独立董事在各专门
委员会亦能尽职尽责。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意见,并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聘任高管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
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
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使得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
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扩展公司自愿信息披露工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通过学习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培训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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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18 年 7-12 月份述职报告(李晓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david_li@edifier.com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晓东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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