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普 信:关于补充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10-2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08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年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
经公司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目前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补充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与深圳雨燕智能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充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日
本次补充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 已发生金额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定 2019 年度
类别 内容 金额 (2019 年 金额
价原则 预计金额
1-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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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智能
深圳雨燕智 依据市场定
向关联人 装备(无
能科技服务 价原则,定 150 125.67 - 49.58
购买商品 人机)、技
有限公司 价公允。
术服务
小计 150 125.67 - 49.58
山东绿邦作
物科学股份 委托加工 300 25.68 - 38.82
向关联人
有限公司 依据市场定
销售产
农 药 制 价原则,定
品、商品、 深 圳 雨 燕 智
剂、植物 价公允。
提供技术 能 科 技 服 务 1,100 1163.54 1200 670.67
营 养 肥
服务 有限公司
料。
小计 1,400 1189.22 1200 709.49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1314.89万元。
(四)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原因:增加了销售产品的数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雨燕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国
注册资本:1,123.6 万元人民币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水库路 113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16 日
经营范围:农用植保无人机、农业机械的研发、销售、租赁;农业、林业机械设备的技
术服务;农业、林业病虫害防治;软件开发、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农用植保无人机集成组装、
生产;无人机驾驶操作培训;农业机械的组装集成、生产;农业及林业机械设备的维修;农
药销售(非仓储);农药助剂的生产与研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雨燕智能资产总额为1,062.57万元,负债总额为1,246.59万元,
净资产为-184.02万元;2018年1-12月,雨燕智能实现营业收入2,410.19万元,净利润-591.8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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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雨燕智能资产总额为 1930.7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890.15 万元,
净资产为 40.64 万元;2019 年 1-9 月,雨燕智能实现营业收入 2963.03 万元,净利润 271.6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规定的关
联情形,认定上述关联人为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以上关联方均
具备履行该关联交易额度的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
体的销售合同,结算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结清。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
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
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
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李晓东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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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补充的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
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
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
定价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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