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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全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16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
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2018年1—6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
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
和查验。经核查: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相关
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此页无正文,系《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臧冬斌           郝秀琴           沈祥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