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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全食品:关于增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9-06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该议案1年内有效。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公司闲置资金,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额度
由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于增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情况良好,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增加至不
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即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
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品种等。投
资的产品不涉及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

资范围。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
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投资理财期限:

    投资理财期限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时间相同。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
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6、决策程序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公司财务部负责
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

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提交基本
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
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有《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

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
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
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
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滚动使用。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

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该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如下:
    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使用人民币 7,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光大银行

“2018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 204”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
2019 年 2 月 20 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中信银行 “共
赢利率结构 23869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2019 年 3
月 11 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3、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光大银行
“2019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 229”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2019
年 3 月 8 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4、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使用人民币 7,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中信银行
“共赢利率结构 30618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

2020 年 5 月 25 日。
    5、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使用人民币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交通银
行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0 天(汇率挂钩)”理财产品。产
品到期日:2020 年 3 月 23 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
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

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增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我们均认为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
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流动性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
制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基于此,我们同意增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增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事项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
制度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公司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