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合力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合力泰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5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1,681,126.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65 元,计人民币 2,642,352,999.9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4,551,681.13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07,801,318.77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 字【2016】第 37020033 号验资报告。具体款项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 账号 汇入金额 中国银行泰和支行 203731970310 749,060,200.00 中国工商银行泰和支行 1509214619000084423 863,812,400.00 兴业银行淄博支行 379010100100426633 569,480,400.00 中国工商银行沂源支行 1603008129200149997 425,448,318.77 合计 - 2,607,801,318.77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58,842,173.49 元,累 1 计使用募集资金 2,610,861,533.21 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74,493,205.22 元, 募集资金结余 5,231,151.85 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8,291,366.29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订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沂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 泰和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予以公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公司根据《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有效执行,截 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明确增资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智能终端及触显一体 化模组项目和生物识别模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金额 备注 中国银行泰和支行 203731970310 3,948,924.89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泰和 1509214619000084423 758,363.06 活期 2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泰和县文 14378401040005229 523,863.70 活期 田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 38980188000262467 0.20 活期 八卦岭支行 合计 - 5,231,151.85 活期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下表: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2,607,801,318.7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58,842,173.4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74,493,205.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74,493,205.2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10,861,533.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53%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更项目(含 本年度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 (1) 入金额(2) 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3)=(2)/(1) 态日期 智能终端及触显一 否 863,812,400.00 863,570,021.82 148,942,541.14 862,724,584.15 99.90% - 93,349,520.19 是 否 体化模组项目 生物识别模组项目 否 749,060,200.00 671,486,116.94 64,648,054.13 672,580,971.94 100.16% - 17,659,202.29 是 否 电子纸模组及其产 否 569,480,400.00 372,803,656.02 70,758,373.00 375,614,453.13 100.75% - 62,071,145.87 是 否 业应用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25,448,318.77 425,448,318.77 - 425,448,318.77 100.00% -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 - 274,493,205.22 274,493,205.22 274,493,205.22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07,801,318.77 2,607,801,318.77 558,842,173.49 2,610,861,533.21 100.12% - 173,079,868.36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不适用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4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等进行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议案》,变更“江西合力泰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完成后,江西合力泰将使用“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 项目”募集资金及已购买设备等资产向江西兴泰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由增资完成后的兴泰科技继续实施“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2018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 2018年8月26日的节余募 情况 集资金27,409.1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7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江西合力泰本次以募集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资金人民币 961,677,426.44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同等金额。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用募集资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金中的闲置资金2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自2018年7月17日开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 况 动资金,共使用2亿,截止至2018年9月25日上述2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本着合理、有效、节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项目资金。此外,募集资金存放期 原因 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2017年1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江西合力泰以募集资金96,167.74万元置换已预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但公司在董事会审议前将27,870.6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整改。 5 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决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终端及触显一体化模组项目变更实施地 点及实施方式,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变更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及方式,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识别模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 主体由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兴泰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吉安 市泰和工业园变更为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该事项已经过公司 2017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7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 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本着合理、有效、节约 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 目实施费用,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项目资金。此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 利息收入。 截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截至 2018 年 8 月 26 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7,409.18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2018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7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截至 2018 年 8 月 26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27,409.18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经公司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 的,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除下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2017 年 1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江西合力 泰以募集资金 96,167.7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但公 司在董事会审议前将 27,870.69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公 司已经整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合力泰贯彻实施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了 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 致。2017 年,公司存在董事会审议前将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 置换的不规范情形,公司已经进行整改,相关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构成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除前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8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彭凯 曾大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