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9-03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 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 4、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集团”)(电子信息集团有合力泰总股数为 469,246,605 股,占 合力泰总股数的 15.06%)提出的书面提议,提议将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将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并表决。根据《公司法》规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至2019年5月15日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泰垦路合力泰科技园厂区 3 楼 1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文开福先生。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4 人,代表股份 1,549,602,22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116,416,220 股的 49.7239%。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1,015,293,78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2.578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534,308,4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1450%。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076,4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52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6%;弃权 5,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本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9,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63%;反对 5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6%;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二)审议《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076,4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52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6%;弃权 5,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本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9,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63%;反对 5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6%;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三)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068,8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6%;反对 52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6%;弃权 13,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本议 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1,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35%;反对 5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6%;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四)审议《关于<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076,4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52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6%;弃权 5,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本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9,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1%;反对 5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6%%;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五)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076,4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52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6%;弃权 5,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本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9,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63%;反对 5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6%;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六)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073,4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 526,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40%;弃权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本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6,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52%;反对 52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41%;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七)审议《关于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061,1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1%;反对 539,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48%;弃权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本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83,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06%;反对 53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86%;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八)审议《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064,7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3%;反对 531,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43%;弃权 5,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本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87,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20%;反对 53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9%;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九)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061,5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1%;反对 538,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48%;弃权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本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84,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08%;反对 53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85%;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十)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0,899,27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3%;反对 523,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930%;弃权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本议案获 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9,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63%;反对 5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0%;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十一)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076,4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52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6%;弃权 5,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本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9,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63%;反对 5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6%;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十二)审议《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向公司股东电子信息集团借款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17,250,06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2%;反对 53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64%;弃权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本议案获 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89,0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25%;反对 53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67%;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076,4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523,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8%;弃权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本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9,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63%;反对 5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0%;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十四)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076,4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52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6%;弃权 5,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本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9,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63%;反对 5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6%;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十五)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49,137,3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0%;反对 459,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96%;弃权 5,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本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960,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287%;反对 4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2%;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 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 告。 四、备查文件 1、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