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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康医疗: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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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58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
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约定的股权收购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根据尽职调查结
果和进一步协商谈判情况确定,因此该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公司承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2017年5月18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
司”)、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医院”)和马鞍山医院股
东代表崔杰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恒
康医疗拟受让马鞍山医院股东所持马鞍山医院100%的股权,若无法达成100%的
股权收购目标,则公司最终持股比例应不低于70%。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一)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合作方名称: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杰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北路27号
    注册资本:9,26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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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综合医院全科(具体项目以许可证核发为准);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与评价。(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马鞍山医院始建于1938年4月,是由原马钢医院整体改制而成的一所非营利
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有职工1667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158人,硕士生导
师3人,正副教授18人,主任医师28人,医学硕士、博士48人,研究生158人。开
放床位1200多张,设有临床专业科室35个,医技科室11个。下辖6个院外门诊部,
一所分院和一所职业病防治院,是马鞍山市功能齐全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
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马鞍山医院拥有核磁共振仪、多排螺
旋CT机、医用高能直线加速器、多种型号的彩超机、数字血管减影机等一批大
型医疗设备等主要医疗设备。
    (二)股东情况介绍
    股东代表名称:崔杰
    身份证号码:3405031952****0417
    崔杰先生为马鞍山医院股东代表,已获得马鞍山医院股东会授权对引进战略
投资事宜实施相关具体工作。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丙方:崔杰
    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原则,各方就
投资合作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改制为营利性医院
    本协议签订后,合作三方共同推进将乙方及其下设单位分别依法改制为适合
用于股权转让的营利性医院。
    (二)股权转让
    甲方拟受让乙方股东所持乙方100%的股权,若无法达成100%的股权收购目
标,则甲方最终持股比例应不低于70%。具体交易价格参照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评估机构确定的乙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基础,按溢价原则,经
各方协商确定。最终股权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由各方另行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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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约定和执行。涉及马钢国有股转让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乙方董事会由股东各方委派人员组成。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乙方及其下设的所有医院(门诊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
对董事会负责。
       (四)职能责任承诺
    立足马鞍山医院现有优势学科、坚持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经营方针,承诺不
会调整产业经营方向。同时承诺未来15年内不二次转让、不撤资。
       (五)原持有医院股份退休人员的补偿
       对于原持有乙方股份的退休人员,甲方承诺将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在总
体不超过1000万元的范围内对其进行补偿,超过1000万元部分另行协商。具体补
偿方案以医院意见为主,方案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履行相应
的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如需)。
       (六)合作承诺
    甲方、乙方积极推进下设医院营利性变更、土地转性、资产权证办理等改制
工作。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的半年内投入3亿元资金用于改造硬件水平、引进人
才和设备更新改造。同时,各方在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人才培养以及发展康护养
老配套产业方面进行了约定。
       (七)合作推进
    各方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共同成立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和推动本协
议。
       (八)其他
    在本协议签署后,至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双方合作
中的分歧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双方均承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
另行选择可能损及对方合作利益的其它合作伙伴进行协商、洽谈或达成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三甲医院马鞍山医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医疗服务规模,不断提升公司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公司医
疗服务网络与布局,增强公司医疗服务产业市场竞争优势和公司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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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约定,协议约定的股权收购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和
进一步协商谈判情况确定,因此该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对具体收购执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根据本次收购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
    六、备查文件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崔杰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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