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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康医疗:更正公告2017-11-07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12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
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披
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20 号)和《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 号),经事后核对,因公
司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致公告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中“二、董事会会议审
议情况”的“(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中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于
2016 年 9 月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申请 3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16 年 11 月
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申请 9,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同时由公司为上述
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到期。为满足独一味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其向工商银
行康县支行继续申请 30,000 万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
保,担保金额 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4%;同意其向浦
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继续申请 9,000 万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
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9,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0%。
    更正后: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于
2016 年 9 月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申请 3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16 年 11 月
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申请 9,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同时由公司为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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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到期。为满足独一味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其向工商银
行康县支行继续申请 3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金额 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4%;同意其向浦
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继续申请 9,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9,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0%。


    二、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中“一、担保情况概述”的
部分披露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
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于 2016 年 9
月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申请 3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16 年 11 月向浦发银行
兰州东岗支行申请 9,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同时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的
连带责任担保到期。为满足独一味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由其向工商银行康县支
行继续申请 30,000 万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
金额 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4%;同意由其向浦发银行
兰州东岗支行继续申请 9,000 万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
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9,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0%。同时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独一味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
况,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更正后: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
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于 2016 年 9
月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申请 3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16 年 11 月向浦发银行
兰州东岗支行申请 9,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同时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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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担保到期。为满足独一味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由其向工商银行康县支
行继续申请 3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金额 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4%;同意由其向浦发银行
兰州东岗支行继续申请 9,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9,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0%。同时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独一味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
况,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三、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中“三、董事会意见”的部
分披露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独一味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决策及财务;独一味经
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对其向银行申请 39,000 万元贷款额度提供信用担
保,可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该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更正后:
    独一味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决策及财务;独一味经
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对其向银行申请 39,000 万元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可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该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
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除上述内容需更正,其他内容不变。对于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
司董事会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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