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2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09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5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 456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周先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3 名,代表股份 807,128,8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2722%,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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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13,118,8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033%。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表)5 名,代表股份 805,747,69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198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8 名,代表股份
1,381,1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4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
到会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
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王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6,627,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累
计的股份数)的 49.97%,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计的股份总数)
的 99.9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17,708 股。
王成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2 《关于选举宋丽华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227,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累
计的股份数)的 50.01%,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计的股份总数)
的 1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3,217,708 股。
宋丽华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张乃博、李雪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
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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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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