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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康医疗: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暨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8-08-28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09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暨延期回复深圳
                      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是否能够获得上述批准以及完成批准的时间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标的公司改制工作进度以及有权部门的核准意见
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公司是否能够筹集足够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重大事项,
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经与相关方沟通,确认该重大事项为筹划非公
开发行股票。停牌期间,根据与各相关机构沟通及论证情况,公司决定终止筹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以现金购买相关资产,预计本次收购将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
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 号)。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案,本次重组财务顾问同时出具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详见2018年5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相关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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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
要求,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并分别于2018年5月15
日、2018年6月15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
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8】第7号)、《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01号)。根据函件内容,公司董事会组织
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并逐一落实,推进相关
工作。为保障投资者各项权利,根据《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上市公
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6月29日开市起复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标
的公司股权梳理工作基本完成,公司正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筹集本次收购所需资金,
但因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以及大股东股份冻结仍未解除等不利因素影响,目前公
司融资情况暂不达预期,导致对交易标的的确权、营利性改制工作以及中介机构
核查工作推进进度缓慢,公司将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上述情形可能对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
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