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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康医疗: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8-11-09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12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披露
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公司拟使用现金购买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马鞍山医院”)93.52%的股权。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收购马鞍山医院 93.52%股权。同时,公司与马鞍山医院及其全体股东签
署了《关于收购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合作终止的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马鞍山医院 93.52%的股权,本次交易对价全部采用现金方式支
付,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

    二、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因筹划收购资产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开市起
停牌。经与相关方沟通,确认该重大事项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期间,根
据与各相关机构沟通及论证情况,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拟以现金购买相关资产,预计本次收购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7-130 号)。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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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程,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公司与马
鞍山医院股东代表签订了《关于收购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股权之诚意金协
议》,并已支付 2,000 万元的诚意金。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订<诚意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号)。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案,本次重组财务顾问同时出具了《重大资产购买预
案 之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核 查 意 见 》 , 详 见 2018 年 5 月 2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恒康医疗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8】第 7 号),公司董
事会即刻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读并制定工
作方案,因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复杂,股权持有人众多,涉及核查、确认事项众多,
因此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
回复重组《问询函》,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进展公告。

       为保障投资者各项权利,根据《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上市公司
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
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公司每 30 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收购马鞍山医院 93.52%股权。
同时,公司与马鞍山医院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收购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
公司合作终止的协议》,双方确定公司将终止收购马鞍山医院 93.52%股权。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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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筹划本次重组资产重组项目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均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
组项目的各项工作,但因宏观经济形势等不利因素影响,且目前公司负债较多,
公司融资情况不达预期,为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和长远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
终止本次马鞍山医院的收购。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了《关于收购马鞍山市中心
医院有限公司合作终止的协议》,双方确定终止本次马鞍山医院 93.52%股权收
购项目,并约定:由中元融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融通”,中元融通
的实际控制人为张玉富先生)收购马鞍山医院 93.52%股权,具体交易事项由马
鞍山医院全体股东和中元融通商议。同时,按照《诚意金协议》约定,因公司自
身原因终止本次收购,马鞍山医院股东将不予退还公司支付的 2,000 万元诚意金。

    本次终止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进一步增加公司负债及对应的较高财务费用。未来,公司董事会吸取本
次收购教训和经验,做好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的研判和企业自身发展资金的
安排,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本次收购终止,预计将减少本年度收益 2,000 万元。

    四、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发布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其他事项

    公司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同时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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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