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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康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9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9-04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先生召
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 6 名,实际表决董事 6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由于张皓琰女士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以及财务总监职务,详
见《关于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经公司董事
长王伟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于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之职,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于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号)。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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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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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于美女士简历:
    于美,女,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大连瓦房店市药品
检验所会计,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现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其长期从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
    经核查,于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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