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0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9-06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6 月 3 日以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先生召集
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 7 名,实际表决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期为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三医院”)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即将到期,为满足瓦三
医院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其继续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
人民币 7,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便于办理相关手续,董事会授
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此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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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5 号)。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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