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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宝食品: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进行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7-09-15  

						    证券简称:天宝食品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7-048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进行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
    股东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运投资”)通知,承运投资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   质押登记解                                本次解除质押占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股数(万股)   除日期                                  其所持股份比例
                 致行动人

 承运投资            是       2,403.99      2017-9-1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02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承运投资            是          329        2017-9-12                                  3.0139%
                                                                   公司

   合计                       2,732.99                                                 25.0360%


           二、股东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质押     质押开始日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回购日期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股数(万股)     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长城国瑞
承运投资        是           2,733       2017-9-14      2020-8-29    证券有限   25.0361%    融资
                                                                       公司

  合计                       2,733                                              25.0361%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承运投资持有本公司 10,916.24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19.94%,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为 10,911.19 万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19.93%。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