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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宝食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8-04-1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大连
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食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
事项》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天宝食品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
等进行了自查,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投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与天宝食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审计部等相
关部门人员进行交流,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
会议文件、内部审计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审阅。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宝食品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生产经营及
业务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天宝食品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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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天宝食品对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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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黄海声     何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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