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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宝食品:关于改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02-15  

						证券简称:天宝食品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9-010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改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在执业过程中一直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大华为公司专项审
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
定不再聘请大华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认真考察了解、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提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且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18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等报酬事项。
    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已征得其理解和
支持。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合伙期限:2011年12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下期出资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格证书: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许可证》等证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成立于 1981 年,是致
同国际在中国唯一的成员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拥有 A、H 股上
市公司审计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准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金融相关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亦是在美国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登记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地区设立 23 个分支机
构,现有员工 5000 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超过 1100 人。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
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
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改聘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