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华能源 股票代码:0022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施建刚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徐市街32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徐市街32号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7年12月8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东华能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12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施建刚 东华能源、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 结构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施建刚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11961*******9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徐市街 32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徐市街 32 号 通讯方式:0512-5811070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 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5% 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义务人资金安排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其持有的东华能源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施建刚 2017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计划,披露减持计 划时, 施建刚实际控制公司股份 101,240,634 股(其中施建刚持有 60,240,964 股、施侃持有 40,999,670 股),占总股本的 6.137%;施建刚及施侃于 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东华能源 19,098,592 股, 占东华能源总股本 1.15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施建刚实际控制公司股份 82,142,042 股(其中施建 刚持有 50,776,616 股、施侃持有 31,365,426 股),占总股本的 4.979%。 注:以上施建刚、施侃持有的股份均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施建刚实际控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比例 2017-9-7 12.10—12.31 240,964 0.015% 2017-11-9 至 11.70—12.37 3,580,584 0.217% 2017-11-22 集中竞价 施建刚 2017-12-4 至 11.80—12.04 5,642,800 0.342% 2017-12-6 合计 9,464,348 0.574% 2017-7-3 至 11.03—11.95 4,532,400 0.275% 2017-7-31 2017-8-18 至 11.67—11.83 462,600 0.028% 施侃 集中竞价 2017-8-25 2017-9-1 至 11.81—12.23 1,405,000 0.085% 2017-9-18 2017-12-6 至 12.00—12.29 3,234,244 0.196% 2017-12-7 7 合计 9,634,244 0.584%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披露减持计划时持有股份 本次公告日时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 施建刚 60,240,964 3.651% 50,776,616 3.078%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施侃 40,999,670 2.485% 31,365,426 1.901% 流通股 合计 101,240,634 6.137% 82,142,042 4.979% 注: 施建刚实际控制上述股份。2017年8月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619,962,824股变为1,649,782,824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东华能源权益中,施建刚证券账 户持有的 44,694,000 股,被用于质押。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东华能源上市交易股份 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相关内容),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东华能源股份的行为。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施建刚 签署日期:2017年12月8日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2 (本页无正文,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施建刚 2017 年 12 月 8 日 13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上 市 公 司 江苏省张家港市 名称 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东华能源 股票代码 002221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 务 人 名 施建刚 义 务 人 注 江苏省张家港市 称 册地 拥 有 权 益 增加 □ 减少 有 无 一 致 有 无 □ 的 股 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行动人 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14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施建刚实际控制公司股份 101,240,634 股(其中施建刚持 份数量及 有 60,240,964 股、施侃持有 40,999,670 股) 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施建刚实际控制公司股份 6.137%(其中施建刚持有 3.651%、 司已发行 施侃持有 2.485%)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施建刚实际控制公司股份 82,142,042 股(其中施建刚持 务人拥有 有 50,776,616 股、施侃持有 31,365,426 股) 权益的股 持股比例:施建刚实际控制公司股份 4.979%(其中施建刚持有 3.078%、 份数量及 施侃持有 1.901%)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5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 是 □ 否 □ 到批准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