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06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8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
事。本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7 人,实际
到会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布局,加快 LPG 业务的发展速度,提升市
场占有率,扩大东南亚地区的国际贸易业务规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
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燃气”)与广西天昌投资有
限公司、陈耀宗、陈耀林签署《关于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
    1、本次交易完成后,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东华能源占 95%
股权,南京燃气占 5%股权。
    2、本次交易对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管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18 年 2 月 6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1
               二、《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11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
        授信(原授信额度 3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
        情况如下:
序                                        现授信额度                                              原授信额度
     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                             项目     授信方式     授信期限
号                                       (亿元人民币)                                          (亿元人民币)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宁波                                          自银行授信之日
1    宁波新材料                                5          综合授信     担保                            3
                          分行                                                      起一年
                                                                                自银行授信之日
2    宁波新材料     恒丰银行宁波分行           3          综合授信     担保                            0
                                                                                    起一年
     张家港新材                                                                 自银行授信之日
3                  恒丰银行张家港支行          3          综合授信     担保                            0
         料                                                                         起一年
        合计                                  11                                                       3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了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
        董事会审批通过,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 219.66 亿元,其中:东
        华能源 69.70 亿元,控股子公司 149.96 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 126.47 亿元,其
        中:东华能源 31.39 亿元,控股子公司 95.08 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
        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8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
        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
        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
        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18 年 2 月 6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2
       四、《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
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
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
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
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18 年 2 月 6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