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 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 2、本次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价格,关联 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表决程序、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王千华 陈 平 李祖滨 2017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