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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鱼跃医疗: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6-21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9-045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749,347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1.1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6月24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公司”)于2016年05月0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鱼
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7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新股。上市公司于2016年6月2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83,550,91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7,832,898股,上海金元百
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420,365股,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420,365股,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19,190,600股,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420,365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9,758,485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420,365股,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087,470股。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 83,550,913 股股份已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上述股份中,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计算),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
年6月24日。其余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
个月,相关股份已解禁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年5月26日上市公司实施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02,476,929股。
    其中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由7,832,898股调整为
11,749,347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做出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规
定及员工持股计划在《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承诺,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的股份限售承诺已得到严格履行,其持有的鱼跃医疗
股份自 2016 年 6 月 24 日上市至申请的上市流通日将届满 36 个月,因此可解锁其于本
次发行获得的全部股份。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6 月 2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749,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共 1 名,证券账户总数为 1 户,股份解除限售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股东名称              股东全称                                                            备注
号                                                       总数              数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

 1     员工持股计划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11,749,347        11,749,347         份不存在被质押

                        持股计划                                                           或被冻结的情况。

                       合计                           11,749,347        11,749,347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47,370,630      14.70         -11,749,347            135,621,283               13.53
股份

1、高管锁定股       135,621,283      13.53                                135,621,283               13.53

2、首发后限售股       11,749,347      1.17         -11,749,347                    0                   0

二、无限售条件
                    855,106,299      85.30         +11,749,347            866,855,646               86.47
股份

三、股份总数        1,002,476,929    100%                                1,002,476,929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鱼跃医疗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上述承诺期间内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等资料,对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可上市流通数量及可上市流通时间等事宜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中金公司就鱼跃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鱼跃医疗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中金公司对鱼跃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