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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 力 士: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2017-08-11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7-053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审批程序情况概述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力士”)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 2017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的调整情况及其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其他条款项不变。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决定对原《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中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议案进行调整,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三、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4,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 62,000 万元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150 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             58,575           40,000

 2       年产 200 台(套)橡胶 V 带专用装备生产线项目        17,988           16,000
 3                    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                 6,148            6,000

                             合计                       82,711           62,000

       上述年产 150 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年产 200 台(套)橡胶 V 带专
用装备生产线项目由三力士全资子公司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实施,
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由三力士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
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
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
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4,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 62,000 万元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150 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         58,575            40,000

 2                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8,500            16,000

 3                  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                  6,148             6,000

                           合计                        83,223            62,000

       上述年产 150 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由
三力士全资子公司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
由三力士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
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
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因报告期变化,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相关议案中涉及财务数据及财
务数据分析等部分进行更新。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则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因此,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生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