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三 力 士: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04-23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县柯岩街道联谊
                                                                           道余渚工业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或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上载明
       村。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
 1                                                                         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
       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
       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      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
       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交易按下列规定进行决策:                                        关联交易按下列规定进行决策:
       ……                                                                ……
 2     (二)董事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      (二)董事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
       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 3000 万元(含     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以下、300 万元(不含 300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做出   3000 万元)以下、300 万元(不含 300 万元)以上的,或占公司最近经审
       决议批准;                                                          计净资产值 5%(含 5%)以下、0.5%(不含 0.5%)以上的,由公司董
       (三)总经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      事会做出决议批准;
       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 300 万元(含   (三)总经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30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 300 万元(含
       ……                                                              300 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以下的,其中与关联
                                                                         自然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 30 万元(含 30 万元)的,由公司总经
                                                                         理批准。
                                                                         ……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享有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三)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享有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事项决策的权力。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事项决策的权力。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运用公司资产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运用公司资产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3
       产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含 4%)。          产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含 10%)。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若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董事长有权决定单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若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董事长有权决定单
       笔金额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的贷款及财产或所有者权    笔金额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的贷款及财产或所有者权
       益的抵押、质押事项。                                              益的抵押、质押事项。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个工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个工
 4     作日前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该通知以公司传真机输出的发送 作日前通知全体董事。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公告通知或
       报告上所载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专人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
                会议上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