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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 力 士: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24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的需要,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沙建尧    徐文英   沈梦晖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