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力 士: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05-06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9-04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
忘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针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
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
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
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
次激励计划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
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备忘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