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1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8月20日下午3:00至2019年8月21
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濮耐股份 A 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 404,391,1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1076%。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 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
47,335,9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77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为 60,490,4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499%。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
同意比例 反对票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 数 例(%) 票数 例(%) 通过
《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 404,383,885 99.9982 7,300 0.0018 0 0 是
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比例 反对票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 数 例(%) 票数 例(%) 通过
《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 60,483,166 99.9879 7,300 0.0121 0 0 是
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比例 反对票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 数 例(%) 票数 例(%) 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404,383,885 99.9982 7,300 0.0018 0 0 是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比例 反对票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 数 例(%) 票数 例(%) 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60,483,166 99.9879 7,300 0.0121 0 0 是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新增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比 反对票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例(%) 数 例(%) 票数 例(%) 通过
《关于 2019 年度新增
47,281,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 357,102,062 88.3061 7,800 0.0019 11.6920 是
323
资担保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比 反对票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例(%) 数 例(%) 票数 例(%) 通过
《关于 2019 年度新增
47,281,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 13,201,343 21.8238 7,800 0.0129 78.1633 是
323
资担保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比 反对票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例(%) 数 例(%) 票数 例(%) 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404,383,885 99.9982 7,300 0.0018 0 0 是
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霞、李永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