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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濮耐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0-01-0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濮阳
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耐股份”或“公司”)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濮耐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与华泰永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永创”)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19%。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任职华泰永创的董事,属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是华泰永
创的股东之一,持股比例为 15.13%,公司与华泰永创构成关联关系,交易形成
日常关联交易。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作为关联方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2020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预计发生的   2019年实际发生的关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金额         联交易金额
   华泰永创             销售货物                500.00                 13.61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华泰永创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依据市场
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
制度进行,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在实际执行中主要条款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泰永创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
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华泰永创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
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
不会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和连续性。
    五、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
查,对预计的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就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20 年度拟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
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三)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濮耐股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 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棋阳楼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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