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1-12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8-00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18年1
月1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
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冯忠波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强化公司总部的相关职能,同意对公司
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以更好的为公司业务拓展和下属公司提供服务支持,具体如下:
1、设立审计监察部。增加监察职能。
2、设立流程与 IT 部。增加体系策划与管理职能。
3、设立安全技术中心。原安全管理部与原技术中心合并。
4、增设市场运营中心。增设市场调研与分析,重大客户/项目维护与开发,所
属公司产销运营管理,推进所属公司精益生产管理。
5、增设国际贸易部。负责海外业务布局与拓展,集采管理等。
6、设立证券投资部。原投资发展部与原证券部合并。
(见附件: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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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结构也须作出相应调整,遵
循精简高效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解聘李庭龙先生、邬本志先生、赵海涛先生的
副总裁职务及王永斌先生的总工程师职务。
经总裁沈跃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露先生为公
司副总裁、杨仕春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投资 2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
公司,并拟通过新设公司在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境内建设年产
2000 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地面生产系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
相关投资事项,并签署相关决议、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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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股东大会
监事会
董事会
战 审 薪 提
略 计 酬 名
发 委 与 委 经营层
展 员 考 员
委 会 核 会
员 委
会 员
会
审 综 财 流 安 市 国 证 各
计 合 务 程 全 场 际 券 分
监 管 管 与 技 运 贸 投 子
察 理 理 IT 术 营 易 资 公
部 部 中 部 中 中 部 部 司
心 心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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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简历
刘露先生:中国国籍,男,1983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安徽江南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科员、供应部副部长、采购中心经理,安徽易泰民爆器材有限
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
形。
杨仕春先生:中国国籍,男,1965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中国工程爆破行业协会专家库成员,安
徽省危险物品公共安全管理专家库枪爆危险物品公共安全管理专家组成员,中南
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爆破公司经理,本公司副总工程
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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